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3-533707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5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 字号:
  • |
  • 打印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高司党〔2023〕3号

 

2022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个统筹,履行三大职能,服务中心大局,以有解思维和务实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推进“五区建设”、建设“腹地新城”、打造“黄河明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召开了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执法普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和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讲座各1次,县政府常务会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民法典》合同篇专题讲座各1次,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1次。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文件精神,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确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个,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2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县委县政府各类涉法事务、审核各类法律文书178件。为不断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6月份中共高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高青县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镇(街道)制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细则,推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企业进行免检评级评价,2022年我县92家企业被评价为免检免扰企业。每月定期通报行政指导事项录入情况,以通报促工作开展。2022年系统中录入行政指导事项6277条,指导事项覆盖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各执法环节,有效促进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执法证件“申领关”“审验关”“管理关”,切实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目前,全县820人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具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资格;72人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件,具备从事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工作资格。

(四)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各普法成员单位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清单。通过开展“三级联合学法”,推进“法律进机关”,组织全县728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推进“法律进校园”,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普法第一课”活动。积极参与山东普法广播《乡村法治带头人》、淄博普法广播《打卡普法新地标》栏目录制。全县318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积极推进5个全域公园项目普法设施建设工作,均已完成了普法设施的安装。新建黄河法治长廊、黄河湿地禁毒公园、千乘湖禁毒文化主题公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成立“八五”普法宣讲团,优化普法队伍。高青县孟荆陈村获评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加强“带头人、明白人”培育工作,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带头人、明白人”网上法治培训工作,实现参考率100%,及格率100%。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制度建设和运行模式,加强与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对接,专职调解员轮流到婚姻家庭调解室坐班调解,完善“志愿者+专职调解员”模式,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和专业性。充分发挥诉调对接调委会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推行复议案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争议化解途径。2022年涉及部门的行政争议3件,均在案前调解成功。定期对全县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执法中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分析总结,促行政执法规范化。年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审结24件,组织听证9次,经调解结案14件,调解率达58.3%。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在100%的同时,进一步促进负责人提高庭审答辩的针对性和质量,做到“出庭出声出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解决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述职述法工作。制定出台《高青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高青县2022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成立法治督察工作小组对9个镇街道、13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及时反馈督察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拓宽。三是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不够健全,矛盾多元化解力度不够。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适时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就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县对县直部门、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强督导考核,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全面加强依法治县工作。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推行部门联动复议案前调解,常态化组织复议听证人民陪议员和检察官常态化参与案件审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持续开展重点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评选免检免扰企业,减少涉企执法检查。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手段,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家园。加强对全县调解工作的指导,发挥村级网格员作用,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和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断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制度建设和运行模式,积极推动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确保安全稳定。扎实推进“智慧矫正”建设,积极“走出去”,学习其他区县先进经验做法,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智慧矫正”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四)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厚植基层法治土壤。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创新宣传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三级联合学法”活动,鼓励创作更多普法文艺作品。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好全域公园普法设施维护和利用工作,发挥普法设施作用。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有效地推动律师服务企业中心工作,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提供全程“贴身”法律服务。加强公证、律师行业监管力度,发挥法律服务者的专业优势。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量。

 

 

 

                                   中共高青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