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中共高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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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3-539585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0-1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中共高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法办发〔2023〕6号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各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单位:
《高青县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高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高青县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
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就高青县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以督促干、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不断推动全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五区建设”、建设“腹地新城”、打造“黄河明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督察对象
各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单位
三、督察内容
重点督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县配套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各部门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情况;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情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镇(街道)党(工)委及部门单位有针对性的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
(二)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高青县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县配套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学习宣传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情况;部署、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党委(党组)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情况;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镇(街道)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年终述法落实情况;镇(街道)党委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与运行情况〕。
(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行政应诉情况;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宣传,优化诚信法治政务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等情况;全面清理涉企收费、评比达标情况,涉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情况;法治教育培训情况,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落实、反馈法院自行纠正建议书、司法建议和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等。
四、督察方式
与县人大政法工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联合督察,采取到被督察单位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访等形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印发督察工作方案,负责督察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成立5个督察工作组,负责具体实地督察工作。督察组成员从县人大政法工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县司法局业务骨干中抽调。
(二)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结合《高青县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梳理短板弱项,总结整改效果,提出下一步措施打算,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委依法治县办。自查报告重在体现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
(三)实地督察。实地督察在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各督察组到被督察单位开展督察活动原则上一天内完成。督察结束后,各督察组按照要求,分别起草督察情况报告(工作亮点、发现问题、整改建议各占1/3篇幅),附问题清单(不少于10个问题)和典型案例(1个正面典型、1个负面典型),各组组长审定后提交县委依法治县办。
(四)整改提升。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将督察结果反馈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单位,明确问题整改期限。对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采取整改报告、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巩固法治督察成效。
督察工作于10月底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坚持自查自纠贯穿始终、整改提升贯穿始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法治督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具体举措。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督察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督察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督察作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提升效能的重要抓手。各督察工作组联络员要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沟通联络、服务协调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效果导向,创新优化督察方式方法,增强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对照督察内容深入了解情况,特别是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基本事实要清楚、表述要准确,做到见人、见时间、见事实、见数字、见原因、见影响。要把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与“三提三争”活动相结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严肃督察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督察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廉洁规定。被督察各单位要本着严肃客观的态度接受督察,实事求是反映和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