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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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5-550314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2024年,高青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高青法治力量。现将我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4次,研究制定《中共高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高青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
(二)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县政府常务会学法重要内容,共组织学法210次,其中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12次。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办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深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合学法”活动,相关经验做法在省法治工作简报刊发。组织全县69个部门单位、702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人均学时达60学时,参考率、及格率均100%。
(三)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印发《高青县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各责任单位锚定法治建设任务,对标对表落细落实。发挥法治督察督促推动作用,对23个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倒逼责任落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活动,县委常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对7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评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优化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亲清政商关系“十条措施”为遵循,持续规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依规实施柔性执法,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广阔发展空间。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高效落实,涉营商环境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到43.7天以内,优于全省平均值11.5天。二是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遵循“一张清单管到底”,全面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提升,283项行政许可事项主项和654项业务办理项的办事指南同步对应至淄博市政务服务网,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三是聚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对51个重点“一件事”逐一优化升级服务路径,挖掘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畜牧养殖、开工一件事、水产养殖领域3个“一件事”改革,办事材料和流程大幅缩减,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坚持严格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指导监督。召开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法治建设薄弱环节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2次,研究议题104个,切实提高议事决策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机制,2件事项纳入县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力保障重大决策事项高质量落地见效。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审核政府协议、涉法事项61件,镇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152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文件制发程序和实施后评估,切实提升政策文件质量水平。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制定《高青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任务台账》,明确73项工作任务,要求46个部门单位对账销号,逐项抓好落实。先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二是从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申领工作,把好依法行政“入口关”。依托涉企督导检查云管理平台,统筹规范涉企督导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检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150件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四)坚持依法调处,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改进审理方式,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优化听取当事人意见程序,坚持多元参与,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60件,组织听证34次,制发复议意见书5份,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为100%,复议后进入诉讼案件6件,占比4.2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败诉案件。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升级打造县、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2024年,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3941件,调解成功3940件。三是坚持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4年,四级信访事项受理率保持100%,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95%以上,荣获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四是建立“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入驻县法院,切实加强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在县法院、县检察院成立全市首个涉残诉服工作站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站,进一步优化了残疾人无障碍诉讼环境建设,同时,我县被省高院、省残联确定为全省第一批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试点单位。
(五)坚持法治为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严格进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年度考核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法援惠民 安澜高青”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建设,2024年,开展各类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19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27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300余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9件,为受援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三是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在严把质量红线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容缺受理、证据补录、延时、上门、免费邮寄等便民服务措施,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2024年,共办理公证案件400件,接待来电、来访2090人次,为当事人出具查询函91件,提供延时服务10次。2024年全市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中我县卷宗均被综合评定为A级。
(六)坚持弘法于众,持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加强媒体普法。制作“与法同行—普法小剧场”栏目,拍摄涉法涉诉高频事项普法短剧。通过FM90.7广播电台《有请律师》栏目、报刊《今日高青》“法在身边”普法专栏进行以案释法92期。二是强化阵地建设。结合乡村振兴片区建设,推动各镇(街道)开展乡村法治文化阵地一条街、法治公园、广场建设。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表彰为“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024年,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共23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8万余份,接待各类法律咨询1.3万余人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3810次,受教育群众达3.6万余人,在全县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新进步、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观念需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基层法治建设需进一步提升,镇(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落实不充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带动作用不强。三是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执法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较为薄弱,缺乏专业法律人才。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是聚焦法治引领示范,在加强党的领导上持续发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活动,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二是聚焦制度体系建设,在建设法治政府上持续发力。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提高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三是聚焦法治护航发展,在提升服务质效上持续发力。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优化服务场景,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以高质量政务服务助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聚焦公正文明执法,在推进依法行政上持续发力。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加大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力度,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
五是聚焦多元化解纠纷,在维护和谐稳定上持续发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社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指导监督,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坚持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为高青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