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6-556736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青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耕“一个统筹、五大职能”,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牵头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各协调小组会议10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重点问题48次,风险分析研判会12次,组织制定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召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抓实“法治建设成效”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依法治县统筹协调。强化法治督察督促推动作用,争取“强化法治督察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省级改革试点,将法治督察内容纳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督察部门单位17家,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法治督察,督察重点行政执法部门16家,全年累计推动法治建设领域问题整改73件,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法治督察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固定议题学法制度,年度开展学法活动12次,召开高青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年度述法300余人。
(二)深化备案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指导,备案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开展实施后评估6件,推动《高青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高青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高青县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3项决策事项落地,决策数量位于全市首位。规范镇(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开展合法性审查卷宗评查,组织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摸底调研,发送工作提醒函9份,完成市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验收。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完成第四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换届,新选聘12名资深律师及学者担任法律顾问,组建24人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处理104件。
(三)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擦亮“深青厚议”复议品牌,接收复议案件153件,受理119件,结案142件,组织听证26次,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始终保持100%。组织旁听行政诉讼庭审2次,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应诉案件100余件,工作经验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简报刊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规范,检查事项由733项压减至279项,入企检查“鲁执法”平台扫码率100%,全县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52%,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同比减少50%,涉企行政罚款同比减少61%。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点工作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小清河流域水资源跨区域联合检查”项目,成功入选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四)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建立“高青县法治宣传月历”,将35个重要时间节点与22个相关部门的职能精准对接,构建起“时间轴+责任链”的立体化普法网络,严格落实普法提示函制度,发出普法提示函12份。建强普法宣传队伍,组建县级普法宣讲团4支、镇级普法小分队9支,培育村(社区)“法治带头人”318人、“法律明白人”954人,“法治志愿者”1658人,构建起“专业队伍+志愿力量”的立体化普法队伍体系充分打造普法亮点项目,开设“法韵千乘普法课堂”26期,唐坊镇名杨村入选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候选名单,“花鸟字里藏法条 糖画剪纸话法治”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非遗传承+普法宣传”优秀创新项目。
(五)全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擦亮“法援惠民·安澜高青”法律援助品牌,加大对困难群体、新业态从业者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被列为省级改革试点,全年共解答群众咨询2290余人次,受理援助案件65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70余万元。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利用“无证明城市”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减轻当事人办证材料负担,办理公证案件389件,接待来电来访1811余人次。
(六)助力平安高青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018件,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新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探索推动跨区域联合人民调解工作,与惠民县司法局、邹平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沿黄地区跨区域联合调解工作方案》,3篇调解案例获评全市“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县司法局获优秀组织单位。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制定《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第一批)》,指导镇(街道)、有关部门成立行政调解机构,配备行政调解员,组织行政调解骨干培训3场。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帮扶管理,3篇安置帮教工作案例被推送省厅,《用心托举“等待重启的人生”》社矫案例在《淄博日报》发表。
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我局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统筹协调仍需加强。在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时,仍存在力度不足、监督乏力的现象,部门间协同合力不够。二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有待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需不断完善;三是普法产品针对性与形式创新性不足,线上普法互动性、传播力相对薄弱。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召开好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定期研究依法治县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结合“三级联合学法”活动,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开展好年度述法工作。巩固深化“法治督察+”省级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不断探索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贯通协调有效路径,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助推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审理和指导工作,持续做强“深青厚议”特色品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落实《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全面深化“鲁执法”平台应用,推动执法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强化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构建规范高效、透明便民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三)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深入调研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企业合规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 安澜高青”品牌活动,巩固提升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四)深化普法宣传实效。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深入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各镇(街道)、村(社区)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
(五)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加强调解工作指导培训,推进“智慧调解”系统使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调解成功率。完成司法所分类建设目标,推动司法所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两类人员帮扶教育管理,助力平安高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