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高青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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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4-545383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序号 |
牵头科室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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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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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3. 律师执业表现情况;4.内部管理情况;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7.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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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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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一次 |
高青县司法局 |
1.《律师法》(1996年5月通过,2017年9修正)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1.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2.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令第121号)第四条、第六条 |
2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 |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进行监督 |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进行监督 |
1.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2.公证机构队伍建设情况3.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4.公证机构质 量控制情况;5.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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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一次 |
高青县司法局 |
1.《公证法》(2005年8月通过,2017年9修正)第五条 2.《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司部令第103号发布,2020年10月20日司部令第145号修正)第八条 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司法部令第101号发布)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3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 |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 |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2.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情况;3.业务开展和鉴定质量情况;4.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5.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司法鉴定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一次 |
高青县司法局 |
1.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2011年11月通过)第六条、第四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司法部令第95号公布)第三十四条 |
4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
1.党建工作情况;2.资质管理情况;3.队伍建设情况;4.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5.内部管理情况;6.遵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履行会议义务的情况;7.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8.司法行政机管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事项 |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一次 |
高青县司法局 |
1.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鲁司[2018]50号)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