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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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0-512062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一、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许可
二、设定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 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2.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3.按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申请。
四、办理材料
1.与原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2.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审批表4.居民身份证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五、办理地点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
六、办理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九、联系电话
0533-6981268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