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销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0-512063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一、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销许可
二、设定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二)因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的;(三)因本人申请注销的;(四)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四、办理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审批表2.个人申请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4.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地点
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
六、办理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九、联系电话
0533-6981268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