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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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09-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09-02-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在党组会上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科室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本着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定期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
3、加强审核,主动公开有关信息。本着加强信息采集、分类整理、保密审核的原则,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围绕中心工作,保证社会各界所关心和有用的信息及时公开。围绕工作职职能,保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8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举报案。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无收费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将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各科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高青县司法局
2009年2月26日
附件:1.高青县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