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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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13-501317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3-02-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公开我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况
2012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丰富公开内容。依托本系统新闻宣传队伍,加强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意识不够强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高青县司法局
2013年2月27日
附件:1.高青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