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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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16-501319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3-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为县政务网站提供内容保障509篇,位列全县第9名,在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高青政务网政民互动及内容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公开红头文件1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2015年我局还在高青政务网“法治高青”专栏,网站红页“www.高青县司法局.政务”,积极进行信息公开。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有明确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在局院内设置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虽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各处所科室之间配合力度不强,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并掌握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3、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处所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资料,及时更新信息,增强信息更新的时效性。
4、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高青县司法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高青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