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提高政务工作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审计监督透明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依据关于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要会议信息公开。依据相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策执行信息公开。依据关于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依据关于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以及摘要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审计结果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进一步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根据审计项目授权与委托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意见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相关审计结果,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和重大政府投资审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发挥。
(六)重大政策落实。对审计机关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国家政令畅通;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情况予以积极、主动公开,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公开透明的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机关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和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着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助推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情况的公开力度。
(七)审计政策信息发布解读。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的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相关工作,帮助公众更好地读懂读深读透、正确理解、全面认识,确保正能量充分释放。
(八)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切实加强审计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正面引导。特别是对舆论热议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把握好解读的时点、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
(九)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与宣传、网安、通信管理、主流媒体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让广大网民能够及时听到“好声音”,感受到正能量。
(十)建立舆情处置机制。组织做好舆情监测工作,认真研判处置与审计工作相关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尤其要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媒体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十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十二)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到严守国家秘密。做到关口前移,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定期开展自查。
(十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提升回复效率。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抓常、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加强和改进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严格组织管理,增强业务培训,提升实战能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主动担当、专业胜任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