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4002B/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8-27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

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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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安排,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围绕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强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总的看,2018年,全县各部门、单位,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是好的。

一、县级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预算部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强化财税工作措施,增加税收收入,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74%。县财政严格预算收支管理, 项目支出按照无依据不安排的原则,在测算、申报、审核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调度全县财力,持续加大对民生、重点项目财政投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051万元、总支出29938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1078万元、支出1475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36万元、支出20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566万元、支出109271万元,滚存结余33906万元。

(一)政府债务进一步化解,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2018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4.81亿元,年末债务余额为2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69亿元,主要用于学校、水利、交通等公益性项目支出,专项债务余额13.65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及大班额等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计划化解债务5.07亿元,实际化解6.41亿元。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向民生倾斜。2018年民生类支出239072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80%。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379.4万元,用于危房改造、美丽乡村、饮水扶贫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全县94个一级预算单位、7个镇和2个街道办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资金总额为469317万元,其中直接支付金额292452万元,授权支付金额176865万元。财政供养人员10871人与去年(10573人)基本持平,“三公”经费决算支出545.54万元,比去年(813.13万元)压减33%。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县居民养老保险处缴回未实际征地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和国土局上缴的违约保证金等670.41 万元,未上缴国库。

(二)国有资本运营方面。高青县鲁青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5家盈利的企业,未按规定将净利润的10%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涉及金额663.0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原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制度,预算执行总体是好的,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定员定额标准覆盖不了基本支出。有5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业务类项目支出;6个单位无预算支出编外人员工资、协会会费等,涉及资金381.34万元。

2.租赁收入等资金未上缴财政。房屋租赁收入、广告费收入、保证金账户利息收入、专项资金结余等未上缴财政,涉及4个单位,金额117.99万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存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未进行盘点、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6个单位,金额942.81万元。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7个单位存在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事项,涉及资金83.71万元。

2.会计处理不规范。未依法独立设置会计账簿、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虚列支出、虚增负债、购置办公用品无清单等,涉及10个单位,金额34714.3万元。

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涉及4个单位,金额972.48万元。二是单位资金通过个人账户结算、银行账户未清理等,涉及6个单位,金额610.62万元。三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2个单位,金额121.2万元。

4.政府采购不够规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未按预算进行政府采购,涉及5个单位,金额776.5万元。

(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方面

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无审批单,公务接待无公函,陪餐人数超标准等,涉及8个单位,金额61.77万元。

三、“一本通”审计情况

对我县2017年、2018年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救济、农村危房改造、耕地地力保护、棉花收储改革等7类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审计,核查疑点3500余条、金额451.26万元,查处违规发放补贴金额142.97万元,现已追回财政资金7.57万元;停发待遇20人,每年节约财政资金2.53万元。审计期间,共出具移送处理书6份,其中,移送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件,移送镇党委政府问题线索3件。

四、政府重点工程投资审计情况

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抽审,发现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475.08万元。施工方原提报工程造价2609.31万元,审减工程造价475.08万元,实际定案造价2134.23万元。同时,对开工手续不全等工程管理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出借资金、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管控不力。企业出借资金、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自主性、随意性较大,缺乏必要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和可行性论证。

(二)内部审计制度缺失。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虽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但未发挥作用。从审计情况来看,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差旅费等报销不规范、固定资产核算不实、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

(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不佳。有6家企业未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产业扶贫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县领导安排,县审计局、县扶贫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产业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督查发现,我县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存在实施方案或管理制度照抄照搬,上级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未建立扶贫资金安全保障手续或保障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通过当场反馈、书面督办、落实领导批示等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镇办进行了整改。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加大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跟踪问效,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评估,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监管。各单位要提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加强财经纪律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把违纪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健全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规范核算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二是主管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建立企业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对资产的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四)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一是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审计整改力度。二是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屡审屡犯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是以审计整改为抓手,查找管理漏洞,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防范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