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4002B/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

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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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孙  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审计安排,县审计局对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抓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省会城市经济圈重大发展机遇,统筹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结果表明,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54亿元,总支出41.0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4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7.24亿元,支出34.6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7万元,调出资金2.2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41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94亿元;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0.52亿元,2022年底显性债务余额为79.45亿元,在限额以内。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县财政坚持培财源抓收入,积极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增投入优结构、控支出保“三保”,强化财政管理力度,持续深化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财政收支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保障全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从审计情况看,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方面

1.预算管理不规范。

2.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3.已批复项目支出预算未能执行。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应统筹未统筹国三营运柴油淘汰补贴专项结余资金237.84万元。

2.清退资金93.18万元未及时入库。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50万元未及时入库。

(三)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库款保障水平偏低。2022年有7个月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倍,处于黄色警戒线边缘,有4个月库款保障水平在0.3倍-0.4倍之间,库款运行比较紧张。

2.化债任务未完成。2022年未完成化解隐性债务9881.17万元。

3.债券项目收益未达标。2个项目均已完工交付使用,但都未实现融资平衡方案的预期收益目标。

4.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按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截至审计日逾期135天。

5.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存在“钱等项目”现象。5个债券项目前期手续准备不充分未开工建设。

(四)资产资金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与管理使用单位分离,产权、资产入账单位未明确,未纳入资产管理。

2.资产核算登记与管理使用分离。有的单位原办公场所已交由其他单位使用,其房屋、土地仍在本单位账面登记核算。

3.财政代管资金未建立定期确认机制,待定往来款项增多。

(五)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分编制内容与实际不符。对2家已破产企业的投资仍在长期投资及投资收益明细表中体现;政府储备物资净值、文化文物资产年初年末数与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年初年末数不符。

2.部门决算不够规范、准确、完整。同一项目支出预算、决算口径不统一;部门单位决算数据未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4个单位决算数据不完整,涉及金额3.80亿元。

(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会议费支出压减不到位。2022年全县会议费比2021年会议费增长31.45%。

2.无预算列支“五项支出”。4个单位未列公务接待费预算,3个单位未列培训费预算,1个单位未列会议费预算,但实际发生上述费用。

3.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19个单位整体绩效未准确反映全年预算资金执行情况,整体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七)其他财政财务方面

1.部门内部财务管理还需加强。2022年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据、部门决算系统中预算汇总数据、财政提供汇总数据三者不一致。

2.会计核算不规范,部门经济科目使用不准确。31个单位将公务接待费等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目;7个单位将会议费计入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等18个部门单位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方面。存在超范围编制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项目支出未制定绩效目标等问题;1个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有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改变经济分类科目支出用途;有的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不衔接、未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3.部门决算方面。有的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有的单位决算(草案)收支数据反映不完整不准确、预决算数据不衔接。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有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报销不规范;有的单位超范围、重复报销费用,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

(三)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政府采购方面。有的单位项目内容和造价变更超出规定,未履行备案或审批手续;有的单位购买货物、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有的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2.资产管理方面。有的单位资产出租不符合规定,出租未经审批、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有的单位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有的单位未进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有的单位资产管理混乱、未办理产权登记;有的单位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

3.财务核算方面。有的单位报销不规范、附件不完整、票据不合规;有的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有的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有的单位往来款项未登记入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查、长期挂账未处理。

(四)重大经济决策及内控管理方面

有的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合同签订、履约不规范,内容不明确;有的单位“三重一大”等内控执行不到位、对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不统一、财务人员更换未交接或未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有的单位内部审核程序执行不严格。

(五)政策落实方面

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下属事业单位超出标准价格出售殡葬用品;有的单位公益性岗位岗前培训签约机构资质不达标、政策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有的学校教师力量不足、学籍管理不规范、应免未免保教费;有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未完成。

三、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美丽宜居乡村、疫情防控、集中供热等项目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方面。2个项目开工时间在中标时间和签订合同时间之前,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2个项目建设周期长,进展缓慢;2个项目验收不及时,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项目资金绩效、财政财务管理方面。1项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价10%未履行审批手续;2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未进行资产登记;1个社区未按要求完成搬迁和分房任务;2个社区物业服务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疫情防控资金方面。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资金19.05万元未及时发放;核酸检测、隔离点建设改造、冷链智慧监督项目建设等疫情防控费用未结算。

2.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方面。新增资产未明确入账单位、管理责任单位及使用单位,价值26.41万元资产保管不善出现损坏;1个方舱隔离点、3个改造隔离点资产盘亏5.07万元;价值10.97万元物资保存难度大,存在毁损风险;价值2.89万元物资已过保质期;方舱隔离点未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部门职责不衔接,方舱、隔离点启用未进行交接;4311.63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63.14万元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3.其他方面。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391.35万元;13.90万元隔离就餐费用原始单据不合规;接受捐赠资金432.59万元未入账;接受捐赠的6.44万元疫情防控物资未有效利用。

(三)高青县集中供热专项审计情况

1.物资、重要设备采购及管理使用方面。大宗煤炭采购未报县国资局审批;天然气锅炉棚及附属设备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且使用率过低;处置国有资产未经县国资局批准。

2.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煤炭用量超出预算未经审批;未经审批超概算拨付资金1198.05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未及时收回多预付蒸汽款;将已发生经济业务列入出资费用概算;材料采购未及时入账,出入库时间倒置,涉及金额309.95万元;28.09万元工资转入个人储蓄户再进行二次分发。

4.合作经营协议履行方面。违反合作经营协议,多承担银行贷款利息96.83万元。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丰源水务、馨泽园林绿化工程、至诚劳务派遣3家企业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政策落实方面

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要事项决策和重大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有的企业超标准、超范围报销费用、超负荷负担支出;有的企业改变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用途;有的企业供水基础设施配套费、水费征收管理不严格。

(二)资产管理方面

有的企业固定资产未进行产权登记;有的企业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未登记入账;有的企业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手续、处置收入未登记入账;有的企业超限额使用现金、违规坐支现金、违规开立银行账户;有的企业存货未分类管理、账务处理不规范。

(三)财务管理方面

有的企业报销不规范、附件不完整、票据不合规;有的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五、政府重点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对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引黄灌区应急供水工程(二期)、住房保障安居工程等项目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方面

5个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代替公开招标;1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3个项目未在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约定付款节点、付款比例等;1个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引用已废止的文件作为依据;1个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整体不规范,控制价项目特征与图纸设计不符。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

10个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3个合同未对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进行约定;2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到位,未约定、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2个项目未达到法定开工标准,2个项目开工超3年且超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仍未建成;1个项目未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1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未有效开展监理活动、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改变图纸设计施工的行为。

(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个项目已付工程款300万元未取得合规发票;1个项目资金799.10万元闲置未拨付。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面

1个项目将506.43万元地上附着物及临时占地补偿费用违规计入工程投资支出;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709.29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坚持深化改革预算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开支,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财政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实现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的有机衔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坚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深刻把握政策背景和目标要求,聚焦基本民生、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强化资金保障,扎实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对组织推动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等事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保障项目合规推进。加大各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和统筹协调,及时制定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绩效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做好对外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合同签订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做好风险控制,牢固树立节约意识、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保障运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最大化提高投资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四)坚持强化整改责任机制,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综合施治。强化闭环管理,推动标本兼治和制度创新,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提升。优化审计整改贯通协作,加强审计督促整改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大监督等工作的贯通协同,加强成果运用,增强监管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本报告反映的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将依法进行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在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五区建设”、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工作要求,锚定“效率提升年”目标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经济体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塑强“后发优势”、加速“后发崛起”贡献审计力量,为加快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提供坚强审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