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4002B/2024-54937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

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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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审计安排,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要求,抢抓黄河国家战略和省会经济圈重大机遇,坚实有力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奋发实干,勇毅前行,交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过硬答卷。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90亿元,总支出40.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17亿元,支出43.9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9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7亿元;202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4.37亿元,2023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93.7亿元,在限额以内。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财政持续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集中财力用于“三保”和重点项目支出,有效保障全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从审计情况看,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政支持政策落实方面

1. 应拨未拨专项资金180.73万元。

2. 房租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 收回清退资金及租赁费15.53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 未足额征收6家建设单位9个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金额1279.85万元。

3. 收到退回资金8569.91万元在年底未做调入资金处理,未纳入下年预算安排。

4. 义务教育专户利息收入0.29万元未缴入国库。

(三)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方面

1. “五项支出”管理不规范。

2. 预算约束性不强,对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执行控制不严。

3. 当年预算执行率较低,下年未调整预算。

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企业上市(挂牌)奖励3个项目,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局统一代编,未细化到预算资金使用单位。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无评分且评估结论不明确。

2. 22个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以非量化指标设置为主,可量化指标占比小于等于50%。

3. 未对项目进行绩效监控。

4. 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事项未进行信息公开。

(五)资产管理方面

1. 3个部门单位的4处资产应征收未征收出租收入,涉及金额13.19万元。

2. 已完工建设项目未转增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205.64万元。

(六)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 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未开工,存在“钱等项目”现象。

2. 应拨未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债券资金2747万元。

3. 债券项目推进缓慢,未实现收益。

4. 应收未收租金。

5. 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七)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填报不准确。

2. 决算(草案)报表数据与预算账数据不一致,决算(草案)报表少填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7万元。

3. 总预算账核算不规范。

(八)其他财政财务方面

1. 未建立财政代管资金定期对账约束机制,22个部门单位代管户数据与县财政局数据不一致。

2.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20.3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3个部门单位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方面

1. 部门预算编制方面。4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不科学。

2. 部门预算执行方面。3个部门单位预算约束性不强,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3. 部门决算方面。4个部门单位决算(草案)收支数据反映不完整、不准确;1个部门单位结余资金375.95万元未上缴财政。

4. 非税收入征管方面。1个部门单位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单位延迟收取疫苗接种费5.91万元;2个部门单位应收未收水质检测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也未在账面登记;2个部门单位预防接种服务费、林地出租等收入未足额缴入国库。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个部门单位使用工会经费为在编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涉及金额4.82万元;3个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37万元;3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4个部门单位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涉及金额9.37万元;5个部门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不严格、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0.73万元。

(三)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 财务核算方面。1个部门单位使用货币资金发放离退休职工福利,涉及金额50.10万元;1个部门单位违规借用银行账户;2个部门单位未定期开展货币资金核查对账;4个部门单位往来款项未登记入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查、长期挂账未处理;6个部门单位报销不规范、附件不完整、票据不合规;11个部门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2. 政府采购方面。1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个部门单位购买货物、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85.93万元;3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3. 资产管理方面。8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涉及金额133.22万元;7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2个部门单位应拨未拨奖补资金、征迁费等资金;2个部门单位项目、培训等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涉及金额248.5万元;2个部门单位专项补助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金额59.43万元;1个部门单位未收回垫支资金、出借资金,涉及金额51.58万元;1个部门单位占用迁占补偿资金。

(四)重大经济决策及内控管理方面

1. 重大经济决策方面。8个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5个部门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合同签订、履约不规范,内容不明确;1个部门单位对同一项目重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复支付费用3万元;1个部门单位对外投资不实;1个部门单位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多计工程款135.19万元;1个部门单位未对扶持企业进行充分调研论证。

2. 内控管理方面。10个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3个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1个部门单位未对应急物资、药品、狂犬疫苗等物资实施有效管理。

(五)政策落实方面

4个部门单位8项创新改革事项、重点任务未完成;3个部门单位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制定不规范,部分内容基本照抄照搬上级发展规划;1个部门单位未对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有效管理;1个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案件程序不规范;1个部门单位免疫规划内疫苗销毁未执行报告程序;1个部门单位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接种三价流感疫苗;1个部门单位43人未完成巡河任务,巡河里程、巡河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1个部门单位智慧河湖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不准确,系统数据不完整;1个部门单位冒领小麦补贴、死亡人员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涉及金额2.05万元;1个部门单位未及时返还5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0.26万元;1个部门单位延迟拨付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等资金1.24万元;1个部门单位医药耗材价格执行不到位,多收费1.90万元。

三、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乡村振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个项目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高青县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1. 生态振兴方面。1个部门单位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地块、农用地膜检测采样点等选取不合理;1个部门单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1个部门单位2个耕地质量建设项目8.54万元固定资产应入账未入账。

2. 产业振兴方面。2个部门单位设施设备利用率不高;2个部门单位产业振兴任务目标未完成;1个部门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不高;1个部门单位高效特色农业发展缓慢;1个部门单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达标;1个部门单位益农信息社未发挥效益。

3.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部门单位应拨未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12项奖补资金。

(二)高青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1. 组织管理方面。12个部门单位未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的经费测算方案;11个部门单位的2个项目测算成本标准与实际执行标准存在差异;2个部门单位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标准不合理;2个部门单位未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问题进行跟踪整改;1个部门单位未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1个部门单位绩效考核通报的问题,未要求各项目单位全面整改;1个部门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绩效考核档案缺失。

2. 资金管理方面。8个部门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34.74万元;4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均未设置明细科目单独核算;4个部门单位专项经费补助标准新增部分未全部用于疫情防控;1个部门单位变造会计资料;1个部门单位超范围支付宣传材料印刷费;1个部门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

3. 项目执行方面。8个部门单位对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3个项目管理率不达标;3个部门单位无依据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发放标准;1个部门单位实施的健康教育频次不达标。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高青宏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青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政策落实方面

1家企业向职工同时发放工资和生育津贴,涉及金额33.11万元;1家企业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涉及金额1.32万元;1家企业应计提未计提税金,涉及金额0.15万元;1家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入账不合规,涉及金额15.30万元;1家企业未发放高温补贴。

(二)重大经济决策及内控管理方面

1. 重大经济决策方面。2家企业重大经济合同执行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回租金、借款、履约保证金等;1家企业超出合同约定多支付运费1.14万元;1家企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未约定借款利率、未收取利息;1家企业购买货物、服务未履行公开招标或其他合规手续;1家企业超限额购买工程材料、劳务费等未报县国资局审批;1家企业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认证不充分,投资回报率低;1家企业销售合同未约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2. 内控管理方面。1家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健全;1家企业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开展的内部审计项目单一,内审报告要素不全;1家企业未执行绩效工资;1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内部考勤管理制度,违规发放年假补贴0.1万元;1家企业未足额计提安全生产经费6.58万元;1家企业出差未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72万元;2家企业车辆管理使用不到位。

(三)资产管理方面

2家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应入账未入账,涉及金额50.08万元;1家企业未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涉及金额703.73万元;1家企业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未收回;2家企业超出规定范围及限额使用库存现金,涉及金额11.89万元;1家企业1宗土地应入账未入账。

(四)财务管理方面

1家企业未按股东实际出资额记录实收资本额;1家企业超范围报销费用,涉及金额1.20万元;1家企业改变贷款用途;2家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2家企业费用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34.62万元。

五、政府重点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对“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常家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黄河淤背区百里生态廊道建设等9个项目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4个项目先行开工建设,后办理施工批复、许可等手续;2个项目尚未完工但办理交工验收手续;1个项目给排水工程变更未进行签证;1个项目未取得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未办理项目投资调整手续,擅自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施工图预算,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投资绩效方面

1个项目存在质量缺陷,未实现绩效目标;1个项目未发挥景观效益;2个项目养护不到位,存在苗木死亡、枝干断裂和病虫害等现象。

(三)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

3个项目应公开招标而采用竞争性磋商;3个项目招标文件对施工方的资质要求不符合规定;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1个项目招标清单部分内容编制不合理;1个项目招标清单存在漏项;1个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核算引用已作废的收费标准。

(四)工程实施管理方面

1个项目施工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符;1个项目竣工结算不规范,将未完工工程予以结算;1个项目未出具土方测绘报告;1个项目9个子项中12个标段无竣工图;1个项目设计单位未参加交工验收;1个项目进展缓慢;2个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五)财务管理方面

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000万元;1个项目超协议收取招标代理费0.11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个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均摊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其他子项中,未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2个项目未单独建立账簿、未设置专户管理财政资金。

(六)工程价款结算方面

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857.90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绩效监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政策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五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到补齐民生短板上。发挥政府投资撬动的关键作用,以重大项目为牵引,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持续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成果,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高国资监管效能,严格规范投资决策,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夯实“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移交处置,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及时收缴各类资产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持续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县委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审计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方成果有效运用。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形成审计工作闭环。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举一反三、依法履职,健全完善解决问题的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

本报告反映的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将依法进行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加强跟踪督促,并按程序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整改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党中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5周年,也是我县加力提速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的落实突破之年。县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高青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