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324002B/2025-554351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审计局 |
——2025年9月22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审计安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审计委员会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从本次审计来看,2024年,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要求,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为发展主线,攻坚克难、拼搏奋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结果表明,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52亿元,总支出3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3.86亿元,支出52.5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53亿元;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0.38亿元,2024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110.1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财政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对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专项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用于“三保”及重点项目支出。从审计情况看,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政支持政策落实方面
1.专项资金163.87万元未拨付到位。
2.2024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滞后。
(二)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
1.非税收入351.33万元未纳入国库统筹使用。
2.4个单位各类资金905.4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3.征地费用剩余资金11.29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
4.未对802个自评项目开展复核工作。
5.未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8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质量评审。
(三)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方面
1.3个单位非税收入编制不科学。
2.部分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
3.公用经费编制不严格,部分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
(四)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
1.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且未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未收取租金。
2.项目未按期完工。
3.置换债券资金0.35万元结余在债务单位未使用。
4.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银行账户收支未在账面反映。
5.先发生业务后签订合同。
(五)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性报告编制方面
1.少报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678.14万元。
2.部分单位决算(草案)数据填报不准确。
(六)资产管理方面
1.未及时征收资产出租收入28.70万元。
2.2个单位车辆在资产管理系统显示不准确、不完整。
3.应入未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837.57万元。
(七)其他财政财务方面
1.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
2.财政代管企业往来资金核算不规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对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11个单位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方面。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不完整。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1个单位未对54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个单位非税收入、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19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0。
3.部门决算方面。2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数与账面数不一致;决算编制不准确。
4.非税收入征管方面。3个单位应收未收检测费、住院费、疫苗劳务费等,涉及金额89.46万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2个单位超范围、超次数报销费用。
2.6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3.1个单位公务支出年度波动较大。
4.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未单独列示。
5.1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6.4个单位差旅费管理不严格、报销不规范、先出差后审批、先报销后出差。
(三)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核算方面。1个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提取现金用于支付费用;6个单位报销不规范、附件不完整、票据不合规;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2个单位往来款未按规定清查、长期挂账未处理。
2.政府采购方面。3个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1个单位虚假招标投标获取政府免息贷款;1个单位接受企业医疗设备投放,捆绑采购药品耗材。
3.资产管理方面。7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6个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重大经济决策及内控管理方面
1.重大经济决策方面。9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8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合同签订、履约不规范,内容不明确;1个单位5个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决算;2个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1个单位违规向村集体借款。
2.内控管理方面。8个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6个单位未对药品、疫苗和库存物资实施有效管理。
(五)政策落实方面
1.1个单位创新改革事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未完成。
2.4个单位政策落实不到位。
3.2个单位任务建设推进缓慢。
4.1个单位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
5.1个单位种植产品监督抽查任务落实不到位。
6.2个单位应拨未拨癫痫防治经费、村集体资金。
7.1个单位部分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设置不规范,未对货物进行明码标价。
三、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对重点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
1.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2个乡镇未积极培育“四新”企业;论证不足,谋划项目未实施;重点项目推进较慢,投资完成率低;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不到位;1个乡镇小微产业园物业管理不到位;产业园招商论证不充分、招引项目绩效不佳;招商引资实体项目落地较少;招商引资项目绩效不佳;1个乡镇小微产业园亩均税收不高,明显低于全县参评企业平均亩均税收,园区优势未发挥;1个乡镇将小微产业园厂房租赁给企业使用,未提供厂房租赁合同,未见收取租赁费的相关记录;《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任务目标未完成。
2.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项目验收和资产登记不规范;1个乡镇的2个项目完成验收未投产见效;1个乡镇的1个项目仅建设高规格温室大棚1座,未实现规模化经营;1个乡镇的1个项目利用率不高,部分项目收益未收取,乡村振兴服务队专项资金绩效发挥不佳。
3.要素资源保障方面
2个乡镇的76个特定目标类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应收未收土地租金,涉及金额29.80万元。
4.对乡镇财政国资及经济风险监管方面
2个乡镇财政运行风险监管不严格;2个乡镇未按实际支出编制年度决算,导致账面与决算总数不一致;1个乡镇225.69万元支出未编制预算会计分录;公车加油未落实一车一卡;账务处理不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对所属国有企业管理不到位。
(二)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1.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及执行方面
未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交、续交具体标准和流程,导致维修资金续交政策落实不到位;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的10个小区396套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次录入交存额的30%,截至审计日,未及时组织续交;未按规定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财务审计。
2.维修资金交存方面
已售出住宅应交未交首期维修资金258.75万元;未售出住宅应交未交维修资金111.42万元;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64.96万元,延迟缴存至维修资金专户。
3.维修资金使用方面
3笔维修资金0.84万元收款对象为个人;电梯维修项目竣工后,未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电梯设施的验收;未严格执行维修资金使用流程;1个项目在提交维修申请和方案公示之前已竣工;3个项目于维修方案公示期内实施完毕;1个项目于维修方案公示前履行采购程序;1个项目审批后5个月开始实施;1个项目资金申请表日期填写错误,业主委员会确认意见在项目竣工之前。
4.维修资金管理方面
县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方式全部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增值方式单一;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单独列账;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不一致;会计核算不规范。
5.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以前年度审计发现3个问题整改不到位。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对高青同信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千乘(高青)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家国有企业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1家企业未严格履行“过紧日子”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维修改造。
2.2家企业均未建立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管理台账。
3.1家企业违规发放低温补贴。
4.1家企业公务接待未执行“一次一结”。
5.1家企业多报销差旅费。
(二)重大经济决策及内控管理方面
1.1家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未进行事前调研讨论。
2.2家企业对外投资9家单位,均无投资回报。
3.2家企业自组建以来均处于亏损状态。
4.2家企业未及时收回借款、利息、项目迁占费。
5.1家企业关联方资金往来未签订合同、未收取利息。
6.1家企业对外担保数额较大,存在连带债务风险。
7.1家企业物资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采用询价方式。
8.1家企业购买工程材料超限额未报县国资局审批。
9.1家企业苗木种植项目未经充分前期调研论证,疏于管理、存活率低、长势较弱,未见结果、未能产生经济效益,未来盈利预期仍不明确。
10.1家企业租赁场地无偿供他人使用;租赁车位闲置浪费,未发挥经济效益。
11.2家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
12.1家企业合同执行不到位。
13.2家企业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三)资产管理方面
1.2家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96万元。
2.1家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产权证变更手续,资产被原产权人抵押贷款,涉及金额240万元。
3.1家企业超出规定范围及限额使用现金6.64万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
1.2家企业报销不规范、附件不完整。
2.2家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
五、政府重点投资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对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2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唐北路改造提升工程等12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开展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9个工程开工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3个工程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履行审查制度。
3.2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先行开工建设,开工令签署日期早于施工许可批复日期。
4.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公众参与报告和合法性审查意见出具时间均晚于项目开工日期。
(二)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
1.2个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流于形式,招标前已由中标单位先行开工建设。
2.1个项目招标文件引用失效法规;未将子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发布。
3.1个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施工资质要求应为一级,招标文件对施工资质要求为二级。
4.1个项目未按照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作条件、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结算要求等均未在合同中约定。
5.1个项目政府采购资料不完整,材料与设备采购缺少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6.2个项目未对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进行约定。
7.1个项目的质量保证金条款引用失效文件。
8.1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9.1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施工费部分条款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10.1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总承包合同,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至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之日时间跨度为57天,超过规定时间限制27天。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1个项目混凝土路面出现米面层麻空、剥落、磨损现象,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及时修补,养护不到位。
2.1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存在混凝土道路路基坍塌、阀门井盖开裂、泵站两面墙相交处出现整条裂缝等问题。
3.1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原设计的管底砂垫层未施工,管顶回填砂以普通土代替,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4.6个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职不到位,相关材料要素不全;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施工日志、开工令内容不完整。
5.1个项目控制价项目特征与图纸设计不符。
6.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建设。
7.1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8.2个项目验收不规范。
9.1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更换设计人员。
10.1个项目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四)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1个项目管护资金拨付不到位,涉及金额45万元。
2.1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涉及金额105.27万元。
3.1个项目支付项目资金未取得发票。
4.1个项目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5.3个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6.2个项目账务处理不规范,未使用正确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
7.1个项目部分财政资金请拨单主管部门未盖章。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面
3个项目因工程量计算错误、材料虚高、现场做法与设计要求不符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1849.14万元。
(六)政策目标完成方面
1.尚有9.7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2.1个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区域与非耕地类用地规划重叠。
3.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2718.15亩不在十年规划范围。
4.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亩均投入为1757元,未达到标准要求。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协同机制,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与国库集中收缴,确保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分类分档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债券项目全流程监管,加强前期论证与建设进度督导,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健全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成本效益分析,保障资金精准投向重大战略和民生短板。
(二)深化国资效能改革,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持续改善国有企业运营管理体制,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重点监督资产运营质量,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严格规范对外投资决策,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强化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跨部门资产调剂共享机制,加大闲置、低效资产清查处置力度,规范出租出借流程。
(三)精准落实关键政策,优化镇域发展环境
聚焦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产业扶持资源整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与金融、土地等要素协同,支持特色产业集聚升级。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强政策适用性评估与动态调整,加快推进镇属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规范融资管理。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体系,规范资金归集、使用审批及信息公开流程,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障业主权益。
(四)构建整改闭环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强化主管部门整改监督管理责任,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全流程跟踪机制,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深化整改成果转化,将典型问题纳入政策优化参考,推动完善制度漏洞。强化多部门监督协同,将审计结果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督等联动,形成整改合力,确保问题根治见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抓发展、拼经济的积极进取之年。县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监督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利器作用,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以实干笃定前行、以担当破局开路、以奋斗赢得未来,为奋力谱写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