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项审计报告】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高青县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审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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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4002B/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审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2020年度审计计划,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4月15日,对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高青县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设计未招标。勘察设计未经招投标,直接和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设计合同。
2.未约定质保金。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质保金。
3.多计工程造价370110.66元。
4.超出合同约定比例拨付工程款及监理费516578.28元。
5.挪用项目资金76192.00元。
二、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青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从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二)建议强化项目使用管理中的运行维护,使投入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把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高青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逐项分析梳理。
(一)工程设计未招标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会议,对项目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县农业农村局与施工单位协商签订了《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高青县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补充协议》,约定了质保金与质保期限。
(三)核减工程总价款370110.66元,其中,节制闸项目工程32373.74元、管道穿越沟渠工程18767.14元、直径110支管85134.13元、机耕路和生产路回填土方工程233835.65元。
(四)上缴国库592770.28元,其中,超拨工程款及监理费516578.28元、挪用项目资金761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