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标题: 【专项审计报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情况审计调查
索引号: 11370322004324002B/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6-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

【专项审计报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情况审计调查

发布日期: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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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山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9年3月26日至5月12日,高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高青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了县财政局,延伸审计了原农工办、高城镇、木李镇、黑里寨镇。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将美丽乡村资金和乡村连片治理资金整合,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平原水库项目,对自然村内的“五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成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交通便捷通畅、公共服务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示范型新农村。建设项目涉及高城镇、木李镇、黑里寨镇三个连片区和青城镇、常家镇五个乡镇的18个自然村,其中:高城镇5个、木李镇5个、黑里寨镇6个、青城镇1个和常家镇1个。 

资金来源主要为上级资金,资金已分配到各乡镇,少量不足部分由各镇和村负担。省级美丽乡村每个村160万元(3个),市级美丽乡村每个村50万元(10个),其他5个村资金来源为乡村连片治理资金。概算总投资2013.42万元。 

2018年共收到美丽乡村资金980万元(上级),乡村连片治理资金(一事一议资金)整合800万元,美丽乡村和乡村连片治理资金整合总共为1780万元,资金由财政局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把工程款支付给施工单位,截至2019年3月底累计支付工程款420.09万元。 

二、美丽乡村项目进展和工作成效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财政局、农工办、各乡镇各负其责,合力为美丽乡村建设服务,每个乡镇都成立了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职责分工明确。都编制了建设项目规划书、总体实施方案和每个村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建设项目保障体系,进行了项目建设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分析论证,编制了项目后期维护工作等有关的事项,目标任务明确,明确了施工图和时间表,措施到位,方案的建设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由乡镇负责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签订施工合同。项目于2018年10月以后陆续施工。根据乡镇提报的项目进度明细表,发现部分项目变更了中标的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已上报县农工办。项目开展晚,2018年没有完工的项目。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各镇政府上报给县财政局和县农工办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工期不一致。 

各镇政府上报给县财政局2018年一事一议乡村连片治理及美丽乡村建设三个省级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工期为2018年6月至11月底,上报给县农工办的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划工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 

四、审计建议 

各镇政府及分管的部门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做好工期规划,便于合理安排资金。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