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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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4002B/2024-542607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审计局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邮箱:gqxs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以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理念认真谋划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高青县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年工作重点任务、目标、措施、任务分工。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其中职能配置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遵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部门文件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将解读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在解读形式方面,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化方式,力争做到形象通俗、平实易懂。依托政府信箱、政务新媒体,做好群众关切事项的回应答复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查程序,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依申请公开问题亲自签批、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签批至相关科室,并时时关注回复效率,对回复内容进行把关。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上年度增加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填写《信息公开审查表》,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进行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优化并更新“高青审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审计动态等信息,微信公众号开设 “办事服务”和“便民查询”栏目,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审计领域动态及审计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审计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平时考核。明确办公室和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在双周论坛、“每周例会”上共组织2次培训会,重点培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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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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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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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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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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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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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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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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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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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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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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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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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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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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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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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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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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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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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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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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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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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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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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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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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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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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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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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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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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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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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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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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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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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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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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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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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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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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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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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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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多数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借助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不到位。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形式较为僵化,大多以集中开展培训会的方式开展培训,灵活性不够,无法充分调度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不到预期培训效果。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借助“高青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审计动态以及审计领域重点信息,并做好信息推送,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和知晓度。审计领域信息平均阅读量达到100人以上。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形式,打破以往集中培训的固定模式,利用双周论坛、“每周例会”,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上讲台讲述所负责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公开内容、相关要求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以讲代训、以讲代学,共利用双周论坛、“每周例会”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5人上台进行自主讲解培训,有效提高了培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
一是强化考核引导。制定《高青县审计局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平时考核,突出日常工作考核权重,将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结果挂钩,凸显考核激励作用。按照“常规内容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理顺公开清单,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坚持审计工作“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畅通学习渠道。扎实开展“对接省城年”活动,“走出去”虚心学习,到济南市章丘区审计局开展横向结对共建活动,学习优秀经验做法,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开展“双周论坛”活动,由年轻干部轮流上讲台,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细则,明确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学习“高青审计”公众号制作及发布流程,实时发布审计有关动态,打造“阳光审计”。
三是拓宽公开形式。一方面围绕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部门召开会议、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审计整改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对于发布的政策性文件,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对上级和本级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另一方面抓住“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契机,发挥16名内审指导监督员职能作用,到7家单位督导调研,宣传讲解示范创建工作要点,解决困点难点,运行线下调研交流方式,将审计关注要点进行解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同时全面梳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明确牵头科室、承办科室、承办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和具体办理的时限要求,有效促进相关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