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标题: 高青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4002B/2025-550296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

高青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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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邮箱:gqxs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青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以政务公开推动审计监督效能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2024年高青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新机构基本信息与领导信息等5条。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透明,公开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等4条。强化审计重点领域公开,围绕深化财政审计、预算执行项目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中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3条,确保审计工作公开透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依托政务新媒体发布图文解读材料2篇,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1次。开展征集调查活动1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5条,对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

准确理解并把握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查程序,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件做好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同时加强分析研判,提升答复内容的精准度和满意度。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高青县审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审计领域法定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年内整改错敏词等问题5处。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把关机制,明确公开事项的审查程序和责任,同时由局办公室牵头细化分解审计公开事项,加强公开文稿内容审核,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进行公开,从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年内开设“年度重点工作”、“权责清单”2个栏目,关停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1个。落实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部署,规范新媒体开设、运行、备案,年内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高青审计”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办公室继续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强化任务落实,将公开任务落实到5个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时时间节点公开信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2次,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配合度有待提升,个别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层面存在不一致,存在沟通协调不顺畅的问题。

二是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宣传力度有待提升,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协调工作体系,实行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公开任务清单,明确各科室任务职责,并定期对公开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年内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5个业务科室,提高了落实力度。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宣传推广,重点对主动公开、回应关切以及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验进行总结,并加大推广推介,年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发布经验推广稿件5篇,增强了群众的参与度和认同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4〕11号)要求,制定了《2024年高青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以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持续做好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并及时发布执法结果,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效能,以公开促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建设政务公开协同配合新格局。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审计的重要抓手,围绕一个架构、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个架构”即“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组织架构,“一套制度”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现挂图作战,“一支队伍”即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发布规范,扎扎实实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 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