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2月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3-54224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2月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6
  • 字号:
  • |
  • 打印

序号

执法机关

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执法依据

执法结论

执法日期

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淄博凯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09

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1.新水洗车间南侧物料遗撒,未及时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5

3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恩贝纸业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02

4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淄博汇港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5

5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高青新文木材加工厂

双随机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停产,现场无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5

6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高青佳磊木业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5

7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淄博联昱纺织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负荷70%,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已落实自行监测频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5

8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淄博宏业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02

9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华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自行监测频次已落实。存在问题:1、硼砂车间内粉尘严重。2、上料口有粉尘溢出。3、车间输送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5

10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木李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0

1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高青平媛木业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15

1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广青路西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加油站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