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4年11月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902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4年11月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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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机关 执法类别 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执法依据 执法结论 执法日期
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查看淄博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1,该企业正常生产,间歇性排放,每天大约排放4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8
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淄博通普真空设备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18
3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新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18
4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京博新能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第二百六十二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5
5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高青县黑里寨镇长青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5
6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高青云汇油品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5
7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高青第十七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查看三级油气回收系统,该加油站正常运营,设施正常开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6
8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高青第十八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查看三级油气回收系统,该加油站正常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6
9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科汇药业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淄博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查看在线数据,该企业正常生产,数据未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6
10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飞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查看用电监控,该企业正常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6
1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淄博力之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查看用电监控,该企业正常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6
1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淄博华益混凝土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用电监控系统查看该商混站已停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7
13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高青县诚信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三级油气回收系统查看该加油站正常运行,设备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7
14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山东佳华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通过用电监控系统查看,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7
15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行政检查 高青县木李镇亚星加油站 双随机检查
非现场检查情况:根据三级油气回收系统查看该加油站正常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不予处罚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