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5年7月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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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5-553510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8-0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 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执法日期 |
| 1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行政检查 | 无 | 高青豪琪木业有限公司 | 双随机检查 | 现场检查情况: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不予处罚 | 2025-07-30 |
| 2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行政检查 | 无 | 淄博宏豪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 双随机检查 | 现场检查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喷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不予处罚 | 2025-07-30 |
| 3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行政检查 | 无 | 山东飞源东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双随机检查 | 现场检查情况:1.萤石原料仓内新上一台破碎机,已开始调试,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2.DA005排口配套的水洗碱洗设施操作规程规定石灰循环水pH大于8,现场仪表显示7.65,不符合操作规程要。3.DA006排口配套的在线监控设施6月28日氮氧化物数据23时超标,运维人员未到现场排查异常及核实有关情况,在监控平台进行监控设备故障标记,且未在运维记录进行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不予处罚 | 2025-07-24 |
| 4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行政检查 | 无 | 淄博宏豪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 双随机检查 | 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检查,该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喷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不予处罚 | 2025-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