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541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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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精神,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开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为民、务实、廉洁、高效为目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防治权力腐败,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基本原则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如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二是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三是公开透明,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四是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五是方便公众、有力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1、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2、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和指标。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专业、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