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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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6-558611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0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公开重点。
聚焦政策文件、权责清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及时精准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三、保障措施。
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梳理、审核、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常态化开展公开自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