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1月10日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勘探管理中心高87预探井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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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勘探管理中心高87预探井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6951191、0533-6951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高87预探井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大官庄村西850m处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新钻高87预探井1口,设计钻深5600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资源可开采,则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资源可开采,则移交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进行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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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钻井废水拉至纯梁首站作业废液处理站,后经纯梁首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试油废水拉运至纯梁首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噪声采取合理布置井位,尽量避开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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