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4年1月5日关于高青县续航能源加油站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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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2227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高青县续航能源加油站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6951191、0533-6951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高青县续航能源加油站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扳倒井路与学府路交汇处西路北 |
淄博续航能源有限公司 |
淄博嘉泽瑞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名称为高青县续航能源加油站,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扳倒井路与学府路交汇处西路北。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加油过程产生的VOCs、储油过程产生的VOCs,汽车尾气。本项目卸油过程产生的VOCs经一级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重新进入槽罐车;加油过程产生的VOCs经二级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后重回地下储罐,未收集的VOCs无组织排放;储油过程产生的VOCs经三级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后重回地下储罐,未能有效回收的VOCs通过4m高油气处理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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