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4年2月21日关于正银环保(高青)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杀菌剂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289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4年2月21日关于正银环保(高青)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杀菌剂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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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正银环保(高青)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杀菌剂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6951191、0533-6951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正银环保(高青)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杀菌剂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北二路7号黄三角药谷产业园2#D区

正银环保(高青)有限公司

淄博嘉泽瑞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名称为正银环保(高青)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杀菌剂项目,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北二路7号黄三角药谷产业园2#D区。

该项目液体物料不含有易挥发的成分,颗粒物状物料经自吸泵直接抽入搅拌罐液面以下后密闭搅拌,不产生粉尘,无废气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一并排入缓冲池,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真空泵、自吸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基础减振等措施对噪声源进行处置。该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反渗透滤芯、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缓冲池底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废反渗透滤芯、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由设备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缓冲池底泥、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