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2024年8月16日山东翔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变容式台车热处理燃气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7094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2024年8月16日山东翔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变容式台车热处理燃气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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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翔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变容式台车热处理燃气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6951191、0533-6951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山东翔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变容式台车热处理燃气炉技改项目

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田横路16号

山东翔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渡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技改工序仅是增加燃气炉1套,对其中444台(套)蒸发结晶设备进行热处理加工。

1、废气污染防治。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气炉内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经低氮燃烧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速率要求。氮氧化物还应满足《淄博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号)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5—2019)。

2、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3、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4、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且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环保型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减振垫,生产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污染防治区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