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4日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827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4日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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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6951191、0533-6951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

淄博市高青县经开区工业园汇龙石化以西汇龙路2号

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齐顺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租赁山东火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建设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购置压力机、片材机、捏合机、分散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捏合废气、压制废气。上料捏合工序废气及压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定期洒水降尘,焊接烟尘配套建设净化器,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臭气、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满足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完善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排至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至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事故水池暂存后由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所有污水经市政管网排至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继续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焊头和焊渣、废包装袋、废布袋、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综合外售,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原料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