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2025年8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三氟化氮后处理技改及仓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5-55356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2025年8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三氟化氮后处理技改及仓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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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三氟化氮后处理技改及仓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6951191、0533-6951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三氟化氮后处理技改及仓库改建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飞源南路 1 号(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

山东蒙东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飞源南路1号,为对现有1#三氟化氮后处理装置和2#三氟化氮后处理装置不增加产能的情况下进行技改:纯化工序增加纯化设备,使产品酸度降低,产品质量得到改善;收集工序增加粗脱轻收集塔等设备实现三氟化氮精馏工序进料的连续运行,相比间歇收集进料,去掉收集塔人工切换操作,避免人为操作失误,提高生产安全稳定性;精馏工序通过改造精馏塔、加热器等设备,精馏处理能力增强,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改建现有仓库:原料仓库内的危废间改为原料间;六氟化硫钢瓶暂存间改建为甲类仓库;在废旧物资储存区新建危废仓库;新建工业垃圾、岩棉仓库。共购置国产设备60余台(包括泵组),利旧设备20余台,拆除设备10余台。其它辅助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后处理废气和危废库废气。后处理废气经收集进入尾气处理系统,依托电解阴极废气现有两级水洗+一级碱洗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经新建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排放各项污染物,经配套的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标准浓度限值;通过车间密闭、厂区绿化,提高废气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预计厂界无组织废气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 5。

3、废水污染防治。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

4、噪声污染防治。噪声主要为水洗喷淋泵、碱洗喷淋泵、真空水环泵、还原喷淋泵、除水喷淋泵、罗茨风机、干式真空泵等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新增噪声设备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监测期间现有厂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5、固废污染防治。技改项目不新增固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