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关于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 船舶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218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关于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 船舶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03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高环审﹝2024﹞3号

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调和12万吨船舶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淄博市高青化工产业园北首4号,山东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内容为:将现有蜡油、页岩油、蒽油及轻循环油更换为含硫量更低的油浆、船用燃料油、炉用燃料油。该项目不新增设备、不改变工艺及产能,产品仍为船舶燃料油,产能12万t/a。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通过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法)进行回收,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申报工艺组织生产。燃气导热油炉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中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执行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1月8日发布的《淄博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号)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强储罐密闭、物料负压密闭输送,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厂区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与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管网排入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定期清运,卸油口过滤器及清罐产生的杂质(油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自行利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罐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8、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9、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10、你公司应当对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高青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