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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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计划,其内容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1.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其他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等。
2.采取日常学习的方式。引导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日常学习,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参加上级培训。按照要求认真参加全县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
三、参加人员、时间、地点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局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相关人员在会议室学习培训。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局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
2.提升工作质效。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培训后,每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有深入了解,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