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2-524497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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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我县环保执法的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局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健全组织领导,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抓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从领导重视到工作组织落实,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2.重视依法行政。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提到日常议事日程。同时,依托社会法律资源,加快依法行政工作进程。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人员培训、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进行法律咨询、指导。

3.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司法救济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建立健全了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环保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严守执法程序,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即监察大队队长审批立案,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和执行处罚决定,局法规科负责案卷的审核并组织法制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评议讨论形成审理意见,局长根据案件审理意见,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并录入生态环境部行政案件办理系统,同时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失信信息,确保办案公正、公平、公开。

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今年全县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未发生行政执法错案,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我局以各类日常监察、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为主要抓手,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工业企业1200余家次,办结信访案件360起,网格化监管日均上报巡查记录350余条。

(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推行使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在各项法律文书中,做到行政相对人信息记载清楚、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引用、说明行政相对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决定的法律后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四)落实基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切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为促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按照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环保要闻、工作动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发布公开信息260余条;定期维护办事指南、机构职能等政务网站公开栏目;开通“高青环保”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通过“高青环保”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一系列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权力监督。

(六)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1.以高青县政府网站、《淄博日报》、局“两微(微博、微信)”等为主要平台,及时宣传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区域环保工作动态。

2、以“六五”环境日为主要契机,采用环保知识版面宣传、环保咨询等等一些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积极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和践行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人们知行合一,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美丽高青。

3.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新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

4.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1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卷宗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需加强。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用法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集中学习等方式,带领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2022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核。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三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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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