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3-53308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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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各项任务要求,圆满完成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 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 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继续有效以及2022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内容适合的,宣布继续有效,对有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宣布废止。三是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对涉企执法计划、涉企执法过程、重大涉企执法决定等向司法局报送备案。

(二)依法开展行政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从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使行政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巩固了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成果。

(三)聚力推进执法建设规范化。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公开、公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2名,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和行政执法证新领、换发工作,实现了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四)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规范使用移动执法设备,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消除环境隐患,减少信访投诉。二是积极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按照信访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信访值班制度,保证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坚持做到从受理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到办理回复,做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确保各类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三是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环保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在案卷质量评审、典型案例报送、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应用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绩,推进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和执法信息化建设。

(五)落实环境评价制度。一是下达处罚决定书以后,按照《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并按照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作出相应的记分。二是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归集各类监管行为数据(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推动法人监管行为和非法人监管行为新增数据“应归尽归”,监管行为覆盖率100%。

(六)全力推进年度普法规划。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

(七)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一是依托“六·五”环境日, 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市县两级“双微”平台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良好效果。二是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建设进程。

三、2022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回顾2022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队伍建设需加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继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四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