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295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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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政府: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

市生态环境高青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室全面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1、一是组织开展·五世界环境日及全县群众满意度等集中宣传活动5次,拍摄宣传片2部。二是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六·五”世界环境日、“12.4 国家完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四是进一步扩展了环保宣传渠道,打造“新媒体矩阵”通过强化宣传,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五是根据企业诉求,编制了最新的水气土等各方面的排放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手册普法到企,共下发普法手200

加强执法培训,增强执法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 年共参与市局组织的案件交叉评审10参加全市环保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不断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三是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执法大练兵以及全市“三提三争”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依法行政

推进移动执法、“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定期完成“双随机”检查工作;针对案件查处,我局严格执行“四个配套办法”,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办理; 针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3年共立案 15起,移交公安3起。

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实行包容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对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实行“首次免罚”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二是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目前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健全重大复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并根据相应的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了“自由有度,裁量有据”。五是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的企业,加强在线异常数据监管安排专人每日对在线数据情况进行查看,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企业书面上报数据异常及整改情况说明。

加强行政指导,助推企业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务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一是细化梳理服务清单,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学习参考等,积极推动行政指导工作日常化、业务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由牵头科室组织执法及相关科室单位围绕企业急难愁盼民生诉求,认真梳理编制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指导服务事项清单。三是进一步优化行政指导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和“服务走在监管之前”的理念,将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结合专项执法活动、“双随机一公开”及常规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综合政策指引、意见建议、提示提醒等方式,给执法服务对象予以行政指导,实现行政管理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服务转变,将行政指导事项作为一项日常业务工作,坚持规范化和长效化高标准要求,争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排头兵。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新技术、新手段运用不多,特别是在调查取证阶段,缺乏互联网思维,对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不多。

(二)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形式丰富、拓升渠道、提升普法实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继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四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