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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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推进总投资8.5亿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新完成59个行政村改造任务。

1.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再部署会,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率进一步提升;2.召开现场工作推进会,按照“一村一策”原则,逐个村庄制定推进措施。

完成项目迁占工作,目前已有10个行政村开工。

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科学调整施工模式,督促施工方强化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标准,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水土科

0533-6951153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为引领,高标准推进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精准、科学、有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时序推进,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责任单位按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时序推进,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按市督察办要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8.40)开展整改销号。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时序推进,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按照上级要求,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销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督查科

0533-6960226

深入实施无组织排放管控、扬尘分类治理、散煤清理等专项整治,降低PM2.5浓度,遏制O3污染,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走在全市前列。

结合制定的扬尘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管控方案要求,以降低PM2.5浓度,遏制O3污染为目标导向,以工程治理、提质增效为抓手,对清单内工业企业开展治理提升和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

1、制定我县《高青县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方案》(高环委办〔2023〕1号),压实各部门责任,根据部门职责提高工地、道路、裸露土地等扬尘污染,以降低PM2.5浓度。

2、制定《2023年高青县臭氧污染管控方案》《高青县重点区域臭氧管控期间洒水降温降尘工作方案》等工作措施,细化管控清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控。
3、加强执法监管力度,通过红外成像,走航等检测设备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减少“跑冒滴漏”等无组织排放问题,降低臭氧污染。完成“简单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23家,帮扶立新制药新建RTO治理设施资金扶持,提高治理能效。

1、继续压实各部门责任,落实“全员环保”职责,加强扬尘问题整改。
2、充分落实臭氧管控方案,协调企业采取应急管控及洒水降温措施。

3、发挥帮扶检查作用,协助企业进行升级改造,科学治污。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大气科

0533-6951135

完成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工程,常态化清理整治河湖“四乱”,新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3处,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1.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工程施工进展;2.全力保障水质达标,结合全县水环境质量及总氮现状实际,制定水环境及总氮改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问题导向,压实工作任务。

1.地下水防渗试点项目地下水防渗试点项目已完成勘察、测绘、污染物溯源方案、地下水环境智能监管预警系统建设方案编制,正在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及第一次采样工作,地上管廊工程支脉河路段、工业2路段225个地下基础垫层已完成浇筑,地上立柱横梁已完成120个;2.2023年第二季度,道旭渡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1.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基础工程建设;2.常态化保障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水土科

0533-6951153

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加快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1.根据2022年取样检测结果,制定并发布玉米配方及施肥建议,指导农户科学施肥;开展春季农膜“集中清理月”活动。

2.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推进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视频监控安装工作。

1、制发《2023年度玉米施肥配方及施肥建议》;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动员广大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捡拾残留于田地地头、道路沟渠、村社周边的废旧农膜。

2、聘请专家对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已完成评估20家,完成10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视频监控安装联网。

 

1、多措并举,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回收处置机制。鼓励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规模生产主体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站(点),采取分区包片的方式,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2、继续聘请专家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对剩余符合安装条件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督促完成视频监控安装。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固废科

0533-695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