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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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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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推进总投资8.5亿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新完成59个行政村改造任务。

1.按照“一村一策”原则逐个村庄制定推进治理方案,根据现实情况及时、科学调整方案;2.确立完善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调度各镇办工作进展,定期跟踪督导,并适时开展现场督查,每周通报一次进展情况。

截止9月底,已开工59个自然村,开工率52.2%,已完工19个自然村,完工率16.8%。

全力推动工程进度,明确开工、完工、验收期限,统筹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督促施工方强化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水土科

0533-6951153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为引领,高标准推进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精准、科学、有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按照《高青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时序推进,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各责任单位按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按市督察办要求,2023年7月3日下发《关于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销号的通知》,各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整改销号工作。基本完成销号档案建立、验收、公示环节,部分部门已完成县领导签字环节,等待市直部门复核。

 

 

严格按照《高青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时序推进,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反馈问题销号验收工作。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督查科

0533-6960226

深入实施无组织排放管控、扬尘分类治理、散煤清理等专项整治,降低PM2.5浓度,遏制O3污染,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走在全市前列。

1.出台全县臭氧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差异化管控。

2.强化各类工业企业帮扶检查频次,帮助企业查摆问题,减少污染物排放。

3.针对性管控重点区域周边,紧盯重点时段、重点点源,以技术手段推进问题排查,落实管控机制,提高问题处理效能。

1.制定《2023年高青县臭氧污染管控方案》,细化232家企业管控清单,实施分类分级管控。

2.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储罐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37家次,检查问题75个,整改完成55个。

3.制定《高青县扬尘污染管控十条达标措施》及《三中站点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班》及包保工作方案,不间断对污染电源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997个,完成了762个,235个未完成,完成率76%。

1. 持续落实站点保障专班、包保及驻厂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污染源管控。

2.根据第三方团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调各单位提高问题整改率。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大气科

0533-6951135

完成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工程,常态化清理整治河湖“四乱”,新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3处,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1.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项目实施;

2.加强重点点源环境风险管控,对重点涉水企业安装雨水口电磁阀,充分发挥技术手段,实现排水全过程监督。

1.目前已完成现场踏勘、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地下水样品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当前正在与园区内重点污染隐患企业协商重点区域点位的土壤及地下水复测工作,同时开展地下水污染溯源模型建模模拟及地下水污染溯源报告编制工作。工程部分目前除涉及迁占部分外,绿植清表已全部完成,新支脉河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北侧、横四路管道基础施工完毕,当前工业四路南段(凯华科技至工业三路)管道基础主体施工完成,工业三路西侧、工业四路(凯华科技向东)管道基础施工正在开展。

2.1-9月份,国控考核断面支脉河道旭渡平均浓度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标准。

1.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基础工程建设;

2.以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核心,持续加强日常监测,完善水质保障联供机制、应急机制,扎实开展开展水质隐患排查整冶,探索建立长效补水机制,加快推进基础项目建设,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水土科

0533-6951153

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加快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完成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实现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1.组织专家对我县产生危险废物3吨以上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复核。

2.督促各企业按照新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规范做好落实,在前期对各企业危废标识更新情况进行抽查基础上,全面完成危险废物标志标识工作。三是持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前期“百日攻坚”行动中专家对企业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核,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报告等材料。

按年度计划推进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固废科

0533-695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