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5-55469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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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农村污水设施稳定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

完成90%工程建设任务。

已完成1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年度2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村内管道铺设及入户安装工作。

加快推进后续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水与土壤环境科

0533-6951153

深入实施扬尘污染管控,推进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好移动源常态化监管,确保空气质量全省排名前进10个位次,优良天数增加15天以上。

开展臭氧污染管控,制定并细化年度臭氧污染管控方案,结合市级发布的预警通知,及时发布臭氧预警,结合差异化管控措施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开展臭氧污染管控;加强执法联动,严控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

1.持续组织虹桥热电、开泰石化、蟠龙山热力等6家排放大户及3家陶瓷企业进行协商减排,完成月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目标。

2.持续对站点周边污染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消除污染隐患。

3.强化帮扶检查力度,聘请专家对涉VOCs重点企业进行全流程帮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降低VOCs排放,严控臭氧指标。

4.截止9月份,我县综合指数3.85,全省排名第99,同比提高54个位次。优良天数212天,同比增加53天。

1.工业企业协商减排,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避免因湿度大引起PM2.5高值。

2.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力度,组织镇办安排专人带班巡查,发现露天焚烧问题及时整改。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大气环境科

0533-6951135

南岳尾水湿地净化工程竣工投用,支脉河道旭渡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完成南岳污水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80%工程建设任务。

南岳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已完成泵站基础及配水管道建设。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推进,督促施工单位尽快与高城镇确定征地、青苗补偿费用,加快项目工程进度。二是做好项目要素保障,持续加强与财政对接,做好专项资金保障。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水与土壤环境科

0533-695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