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190141)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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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2-532381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190141)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山东飞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青化工产业园,下属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主要从事氟化物的的生产。自建厂以来,该公司非法处置大量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特别是利用其厂区的自然坑地,以建设项目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近年来违法填埋危险废物数千吨,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整改措施
1、联合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2、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填埋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检测。
三、整改成效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填埋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检测。根据监测数据和专家意见,同时对现场排查未发现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予以公示。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