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21)验收情况公示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3-53826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我县牵头整改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已验收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淄博市固废问题历史欠账多,污染地块管控松散,破坏耕地事件仍有发生。一是固废危废填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根据市排查结果,堆存、填埋总量为8154.65万吨,其中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赤泥堆存6840万吨,填埋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群众担心、信访举报的痛点热点。督察期间,对群众举报部分信访件进行现场挖掘,发现填埋场所就达5处(临淄区2处,桓台县1处,高青县2处)。群众多次反映临淄区金山镇北崖村存在大量固废填埋问题,截至督察组进驻期间,临淄区仅外运处置1.1万方固废。二是部分化工企业固废管理不规范。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主动送检、不确定属性,擅自将其作为副产物卖给下游企业。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自产重油作为原料生产的沥青疑似危废,企业未对其进行属性鉴别,产生的废盐酸也一直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三是东佳集团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不规范。淄博市东佳集团冯八峪钛石膏堆场已封场闭库,但又将博山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溃坝污泥倒入该填埋场地,未采取防淋、除臭等措施,导致渗滤液积存,产生异味。
二、验收情况
我县按照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我县按要求组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进行销号验收。
1.富豪酒店院内填埋物为中冶集团承建的县青城路东延工程建筑垃圾,经核实,运输人员违反规定路线运输并填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当事人将渣土转运至规定存放点,并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2.石坡庄填埋固废为原山东青苑纸业有限公司造纸白泥,经采样检测和专家论证,判定为二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按照鉴定结果依法对固体废物进行清运处置。
3.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固废为脱脂中间体和污泥,之前按照一般固废交由山东双涵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未作为副产物卖给下游企业。该公司公司已完成固废鉴定工作,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鉴定结果依法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综上,我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 系 人: 杜其民 联系电话: 6951293
邮 箱: gqxhbjtrgfk@zb.shandong.cn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