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30531)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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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5-55554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我县牵头整改的高青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730531)已验收完毕,现将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问题
高青县黑里寨镇黄河新村小区西南角门口有生活污水异味,小区排污管道往外溢水。
二、整改措施
责成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加强管理,防止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三、整改成效
加强管理,防止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予以公示。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