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D3ZB20240802665)销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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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5-555543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D3ZB20240802665)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丁家村陈海刚反映约一周前其耕地处油田管道泄漏喷发10几米高至其玉米地,污染其耕地,要求处理。
二、整改措施
1.责令纯梁采油厂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泄漏,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理污染土壤;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县油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强巡查,督促该采油厂严格落实土壤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整改成效
8月19日,污染土壤已按危废处置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完毕。8月2日、8月6日分别进行了清挖前、后土壤检测,数据达标。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予以公示。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