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高青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71)销号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5-55565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高青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71)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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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71)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反映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异味及噪音问题,请查处。

整改措施

1.责令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常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整改成效

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予以公示。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51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