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3-53342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023年2月8日15时00分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通知,根据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我县于2023年2月8日15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办、园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高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代)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