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初审意见)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初审意见)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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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初审意见)

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19891226日通过,2014424日修订)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月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4月环保部令第33号)第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511月通过)第十一条。

受理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办理地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东路7号)

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和本市、本县的环保政策
2.
符合本县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
3.
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4.项目主要污染物有排放总量指标

办理流程:受理       审核      办结

申请资料:1、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版,纸质版一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一份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收费的填加此项)

法定时限:30/60

承诺时限:2日(不含公示时间)

咨询电话:6951191

监督电话:698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