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危化品收集服务指南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生态环境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标准化受理
法律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受理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办理地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东路7号)一窗受理区
办理条件: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项目环评审批、验收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 审核 办结
申请资料: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
2、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证明材料。
是否收费:否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1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咨询电话:6951191
监督电话:698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