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生态环境局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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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0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的工作思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细目为突破,在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网络平台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组织各科室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编制主动公开细目工作,分类细化主动公开的项目,将属于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纳入公开细目。通过编制细目,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推动,提高了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二)提高依申请受理答复的规范化水平。着力抓好受理、答复和督办三个环节。一是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要求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时,必须按照标准格式答复,确保规范和严肃性。二是针对部分单位遇到的一些比较复杂的依申请案例,及时进行协调,开展专题会商,把答复工作做细做周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实施升级改造,进一步方便群众查找获取各类政府信息。积极做好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的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公开各类环境、工作信息,定期公布双随机抽查、重污染天气应急、企业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平台,发布信息20余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9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9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和群众的期盼相比,和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2010年,我局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扩大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把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一个便民、利民的平台,一个展示环保风貌的窗口,一个推进我县环保工作的阵地。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