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14-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1-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生态环境局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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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针对2012年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改进办法和措施,重点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公开各类环境、工作信息,定期公布双随机抽查、重污染天气应急、企业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平台,发布信息30余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形式的丰富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的督查调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详实,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除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外,多通过电视台、沂源通讯、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