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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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17-196607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1-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生态环境局 |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一)工作机构情况:
办公地址:高青县黄河路9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联系电话:0533-6962576
传真号码:0533-6962576
邮政编码:256300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规章制度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关文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条例》实施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和公开。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及时主动并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我单位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为保密审查小组成员,负责对日常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以保障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先后向县政务网、《大众日报》《淄博日报》《今日高青》、市环保局网站等各级媒体报送信息报道106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公开各类环境、工作信息,定期公布双随机抽查、重污染天气应急、企业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平台,发布信息50余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单位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一是目前信息公开工作才刚起步,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7日
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0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