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标题: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116310/2019-196601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16 发布机构: 高青县生态环境局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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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一年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有《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4〕50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先后向县政务网、《大众日报》《淄博日报》《今日高青》、市环保局网站等各级媒体报送信息报道460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公开各类环境、工作信息,定期公布双随机抽查、重污染天气应急、企业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平台,发布信息50余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1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 2018年度高青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1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6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